这个故事发生在二十年前,朱先生是家里的老大,下面还有一个妹妹,母亲去世得早,是父亲把他们抚养大。 他父亲为了一家人的生计,每年都是种完庄稼后,在本地打工辛苦挣钱,供他和妹妹上学。 由于他家中经济条件不好,他兄妹两人都是初中毕业后,就没有再上学了。 当他妹妹初中毕业后,在家呆了一年时间,说在家种地辛苦,就和别人一起去城里找活干。 他原先也想出去打工挣钱,但是他父亲身体不好,只能留在家中帮父亲种地,只有在农闲的时候,在本地工地上找活干。 而且妹夫也说这种事不应该找他们,他们也是有父母的人,没有责任借钱给他。

父亲去世后,他给妹妹打电话,让她回来给父亲吊唁,可是他妹妹来了以后,也不帮忙给父亲办理后事,而是和别人打听,父亲死后留下多少钱财,你说他这个妹妹是个什么样的人。 当朱先生把父亲埋葬后,当天晚上妹妹就提出,要和他分家中的钱。 他妹妹为了得到这笔钱,把她亲哥哥给告了,可是法院的办案人员,在了解事情的真相后说,这是她父亲留给她哥哥的钱,这种硬要的方法是行不通的。 而且作为女儿,亲生父亲生重病,自己不但不借钱给看病,十几年又不去回家一次,照顾自己的父亲,哪有理由分钱。 朱先生的父亲辛苦了一辈子,生病住院需要钱时,他妹妹都不借一分钱,十几年也不回家看看多病的父亲。 为了拿到父亲死后家里剩下的钱,她还把哥哥告上了法院,这样的人还有亲情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