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李素萍,但现在没有人知道,他们都叫我陈三两,这是我自己起的名字。 自从沦落到烟花巷,我就把原名隐藏了,从此世上再无李素萍,我改名换姓,只缘不辱没父亲在世时的美名。 我本也是官宦世家小姐,可惜父亲被奸人所害,母亲也随之而去,留下我们姐弟二人。 我发誓,要替父亲报仇,所以我把自己卖到了烟花地,一些用来安葬父母,剩下的银两都给弟弟,我给他找了一座寺院寄宿,嘱托他要勤加学习,将来考取功名为父报仇。 我对老鸨说:“我写的一手梅花篆字,不愁你没有收入,而我只有一个条件,只卖艺不卖身。 ” 老鸨自然同意,只因为所有人都知道梅花篆字一字难求,那是我的家传,自从父亲死后,除了我们姐弟,谁都不会。

有一天,哟正在房中写字,听见外面喧哗,推窗一看,老鸨正派人在撵门口的小叫花子,那小孩跟弟弟一般大小,我动了恻隐之心,下楼给了他三十文钱,让他去买些吃的穿的。 我正伤心时,却被官府传唤,说是偷了张子春的钱财,如果还不出来,只能委身与他。 我未想到弟弟竟然变成受贿之人,明明父亲就是因为不行贿才被诬陷致死的,他怎么能… 原想在公堂之上揭穿他,这时巡按大人来了,弟弟慌慌张张命人把我看管在后院,起身去接待巡按,也是凑巧,这巡按大人正是陈奎。 当我再次站在公堂时,陈奎一眼就认出了我,下堂来只喊姐姐,听了我的控诉后,本欲处置弟弟,但又碍于我的面子,想要从轻发落,我却不肯。